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及《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0]143号),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免工作及考核小组
1、工作小组:
组 长:张笛、肖耀根
副组长:曹小华、肖涵、冯桂珍
成 员:杨家其、李文锋、朱顺应、王潇、谷进
2、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欧阳武
成 员:陈云、李斌、梅杰、刘兵、王强、危卫、董升平、辜勇(纪委委员)
秘 书:杨艳
二、推荐范围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髙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具体条件
(1)申请A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②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为主修专业前20%,综合测评为主修专业前20%;
③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取得总学分130分及以上,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④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申请B类推免生者,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
②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③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取得总学分130分及以上,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④ 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⑤本校本专业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联名推荐。
符合以上条件,在国家级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荣获国家特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一等奖的排序前3位,国家二等奖的排序前2位,以及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我院2024年推免生将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五、推荐办法及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筛选,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生,A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推荐名单,B类推免生按综合评价成绩和创新实践成果提出推荐名单。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三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申请A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5分,申请B类的学生附加分最高算15分。
五、推荐名额
1、A类(学校分配学院)指标:62个,按照我院各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人数,根据学校比例分配到各专业。学院按照各专业排序推荐,以学校下达学院指标为基数1:1.2向学校推荐候选74人。
序号
专业名称
在校生人数
A类推荐指标
备注
(正选+侯选)
1
交通运输
70(含卓越班)
7
6+1
2
交通工程
70
7
6+1
3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32(含卓越班)
14
12+2
4
油气储运工程
44
5
4+1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93
21
18+3
6
物流工程
95(含卓越班)
11
9+2
7
物流管理
82
9
7+2
合计
686
74
62+12
2、B类推免名额全校共434个(其中科技创新类409个名额,思政实践类25个名额)。按照学校申报资格条件要求,学院将在审核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对学生申报的有关成果进行审核,按统计结果排序上报学校。
六、时间安排
1、9月15-18日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学生不能同时填报多个类别);
2、9月18日,学院公布推荐方案并上报本科生院;
3、9月18-19日,学生向学院教学办递交个人申请表及其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9月19-20日,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
5、9月21日,学院进行公开答辩,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6、9月22日前,学院工作小组审查各类推荐候选人名单,确定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同时在学院公示5天。
七、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1年9月21日上午8:30-12:00;
2、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3、学生应准时到场,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学生本人提供相关成果的复印件5份交答辩小组。
八、注意事项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